近日
泰州市卫健委发布了
关于确定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等
3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以及
关于拟确认靖江市新桥城医院等
3家医疗机构为
二级综合医院的公示
01
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 2019年12月2日——7日,我委组织专家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86393170。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02
经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卫生健康委请示,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委按照《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靖江市新桥城医院、泰兴市第四人民医院、兴化市戴窑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验收。经验收,以上3家医疗机构达到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拟确认为二级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卫健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受理电话:0523-86393170,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永泰路318号,邮编:225300。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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