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今天发布《告市民书》,根据泰州市发展改革委文件泰发改发[2021]339号文件规定,居民用天然气第一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每年0-300立方米(含)扩大为0-40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每年300-600立方米(含)扩大为400-10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用户气量由现行的600立方米以上扩大为1000立方米以上。与现行阶梯价格计费周期同步,自2021年9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
提醒: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从当年9月1日到下一年度的8月31日。
来源:泰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编辑:悦 鸣
责编:邵晓霞
审核:季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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