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吴某(女,57岁,江苏泰兴人)因儿子结婚在家举办婚宴与多名武汉籍人员接触,吴某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隐瞒接触史。1月30日被医疗机构强制隔离,2月3日被省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现吴某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侦查。
警方呼吁,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泰兴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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