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海陵区发现3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专家组诊断,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
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根据当前防疫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决定将第21号通告中“进入工作单位、学校等场所以及乘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时,均需严格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均需严格查验‘行程卡’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同时,10月13日16:00—22:00开展第2轮区域规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做到:
1.采样前,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或核酸采集码(在“泰州通”微信小程序或“健康泰州”APP申领),分批次、分时段有序参与。
2.采样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接受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采样后,立即戴好口罩,有序离开采样点。确因行动不便无法前往现场的,可提前向社区(村)报告,社区(村)将安排上门采样。
接受核酸检测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必须做到全员参与、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互相提醒,按照所在社区(村)通知的时段,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对无故不参加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海陵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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