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决定自即日起,对积极举报经核查未登记或未排查出来的有价值防控信息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重点关注从湖北(特别是武汉)来高港旅居、途经武汉、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三类人员,未在村(社区)登记或未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或已实行居家观察对象未按居家观察要求执行的;
2.上述人员亲属未向所在镇(街道)或村(社区)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
3.景区、宗教场所、影剧院、互联网营业性场所、文化体育健身场馆、线下培训机构、歌舞娱乐场所、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公共活动场所违令营业的;
4.承办群体性集中宴席的餐馆、酒店、固定场所、家政帮厨等餐饮单位或个人;
5.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商家;
6.有活禽交易,捕杀、运输、交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的;
7.本区区域内工业企业未经批准违令复工复产的;
8.故意散播谣言经查实的;
9.其他明显妨碍疫情防控的不当行为。
以上举报信息经核查属实,对第一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整,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严禁恶意举报。举报受理截止日期另行通知,举报电话:86966983。
泰州市高港区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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