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已进入防控关键期,为认真落实 “一级响应”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经研究,决定实施全民参与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1.所有在兴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违反规定者,依法追究责任。
2.所有小区、村庄、企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车辆、人员非必须不得进入,确因特殊情况进入一律测量体温,由直接关系人作出承诺,实行14天居家观察;发热症状者按规范处置。
3.倡导“全民不出门”。非必要、不外出,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家庭除外)每2天只安排1名家庭成员凭社区出具的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必需品,外出必须戴口罩,其他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外出。
4.实行“红事”停办、“白事”极简,村(社区)备案。会餐、打牌等聚集活动一律禁止,凡参与造成影响者,依法惩处。
5.半个月内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和接触史的返兴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门户作明显标识。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须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6.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和商户一律暂停营业。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大消毒频次,入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否则一律不许进入。快递、外卖必须实行无接触配送。凡生产条件未达标的外卖食品经营户必须关停。
7.全市所有宾馆、旅馆及各类出租房一律不得接收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入住,发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必须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出租房业主主体责任和村(社区)监管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报备。
8.企业复工必须经审批同意,在疫情解除前,各单位必须通知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返兴,原则上企业雇佣本地人,需加强监测。除救护车和经批准的车辆外,所有单位和个人车辆禁止接送疫情重点地区返兴人员。
9.全体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任何影响干扰疫情防控行为者,将严肃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10.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带动邻居、亲友自觉遵守规定。


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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