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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1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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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泰州高等教育事业的热心关注,对于您的咨询答复如下: 1.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号)提出,到 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我市现有独立学院4所(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市将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在泰独立学院转设方案专项调研,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并按时序进度逐步推进各项工作。 2.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规定,学院升格为大学必须具备包括办学规模、学科设置、师资队伍、教学与科研水平、基础设施、办学经费等诸多方面的条件,以泰州学院为依托的本科高校仅部分具备成立大学的条件,在硕士学位授予点、研究生培养规模、师资力量、教学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组建泰州大学的条件还不成熟。根据省教育厅和相关专家的意见,筹建省属泰州大学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推动泰州学院升格为省属公办本科院校(或省市共建高校)。第二步,在成为省属高校的基础上,经过几年发展,积极创造设立大学需具备的条件,待条件基本具备时,再全力筹建高水平综合性泰州大学。目前我市正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我市创办省属公办本科高校这一目标列入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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