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8日泰州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金华为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李新美为泰州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吉志铭为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潘爱民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江义舟为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兆洋为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孙琦的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封新华的泰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姜文湘的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龙根的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宏鸣的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永生的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兆洋的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